强强联合!创新药行业牵手商业健康险行业共助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

14/10/2022

9月26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联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成功召开“商业健康险与医药行业融合创新高端闭门会”。主办双方在会上宣布正式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药患者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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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PAC执行总裁康韦,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委员、秘书长商敬国启动双方合作现场

本次会议邀请保险监管部门领导、医疗保障领域专家学者、保险和医药行业多家企业代表,共同探讨如何加强商业健康险与医药行业的沟通和合作,为提高患者对创新药的可及性提供解决方案。 

医药创新是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手段,给予创新药合理回报是产业持续投入研发创新的动力。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国家医保谈判将众多创新药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显著提高了患者的创新药可及性,也推动了创新药产业的快速增长。然而,基本医保的定位是为14亿人群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保基本”、“可持续”是基本医保的明确定位和管理要求,因此,难以将所有创新药品按照可接受的价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不同人群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存在差异,需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不同人群的多样化医疗需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和《“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要求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商业健康险未来增长潜力巨大,将成为重要的支付方。 

数据显示,商业健康险正在高速发展,过去10年间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3%。然而,商业健康险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婴儿期”,商业健康险占医疗卫生开支仅约4%,而在中等收入国家,这一比例是10%,在高收入国家更是达到20%。更完善的引导政策和多方协作,才能让商业健康险的补充效能真正“跑起来”,最终成长为创新药的规模化支付方,解决创新药可负担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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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PAC执行总裁康韦指出,国际上成熟的商业健康保险模式均经历了较长发展周期,通过政策的不断迭代,逐渐优化制度规则。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险的前提,还需明确医保“保基本”的定义,厘清基本医保和商保间的界限,并建立统一标准的创新价值评估体系,为保险业设计险品提供科学参考。康韦表示:“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让商业保险发挥更大作用,不仅需要保险行业和医药行业的共识和努力,也需要协同医保、医疗等相关方的力量。未来,RDPAC将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长期深入地合作,携手持续探索两个行业创新融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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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委员、秘书长商敬国表示:“实现高质量的健康保障及服务的供给,满足老年人、慢病、亚健康等特殊人群的健康保障需求,需要由保险、医疗、医药、健康管理等多领域密切合作。保险行业和医药行业已通过百万医疗险目录外药品保障责任、特药险开发等方法,积累了宝贵合作经验。未来,协会将深化与RDPAC的互动与沟通,为两个行业的交流合作搭建良好平台,合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激发商业健康险市场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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